朱鞠麗:“4月內(nèi)3次買千元名鞋”拷問家庭教育
4月28日,17歲的田明又一次向父親田強提出購買名牌運動鞋的要求。從今年開始,不到4個月的時間內(nèi),田明已經(jīng)購買了2雙價格在千元以上的名牌運動鞋,這是第三次提出購買。(4月30日 今日頭條)
因為“愛鞋成癡”,高中生田明不顧“經(jīng)濟不算寬松”的家庭條件,竟在不足半年的時間內(nèi)向父親提出要買第三雙千元名鞋。誠然,高中生正處在朦朧愛美的青春期,對自己有點講究打扮和追求時尚的要求無可厚非,因此,對品牌運動鞋有特殊偏好,這不難理解。但是,田明卻視自己這種讓家庭吃不消的買鞋行為為“生活必需”,這是不是就顯得很怪了呢?按照常識,4個月內(nèi)也穿不了3雙鞋子,更何況這是名牌鞋,其在質(zhì)量、設(shè)計、美觀等方面都有所保障??梢钥隙ǖ氖?,這種奢侈的消費行為一定不是“生活必需”。
與此同時,孩子父親的作為更能引起筆者的關(guān)注。面對孩子的無理訴求,父親所能采取的措施也只能是“和他說好了過半年再買”;因為害怕孩子會“生氣”,在家庭吃不消的情況下,父親只好無奈地“希望能有人找到給孩子心理輔導(dǎo)的方法”??梢姡诤⒆拥淖宰鹦拿媲?,這位父親的種種妥協(xié)和無能為力無不彰顯著軟弱。“子不教,父之過”,這就顯示出家庭教育的問題所在。
首先,父親沒有正視孩子把不恰當(dāng)?shù)纳莩尴M當(dāng)“生活必需”的心態(tài)心理背后存在的問題。一般的孩子知道自己家里經(jīng)濟條件不行,在誘惑下都扛得住最后一根“稻草”。但是,田明的“不行”,究其原因,不是他缺乏對家庭條件的正確認知就是父母長輩平時對他要求不夠嚴格。而無論是前者的“隱瞞不報”還是后者的耽于溺愛、疏于教導(dǎo)都恰恰反映出父母的失職、家庭教育的缺失。
其次,這位父親對自己不夠自信,缺乏當(dāng)父親的魄力,沒有把問題擺上臺面來,一遇孩子“緊逼”就只能求教于報刊。但即便是為了照顧青春期孩子的心理,也不能一味“小心翼翼”,否則只會過猶不及。而應(yīng)該坦蕩地和孩子交流,不能忽視“講道理”,而且要以適當(dāng)?shù)姆绞?ldquo;講道理”。不然,當(dāng)父母的不諳幾分教育之道,不正是不合格的父母嗎?
“推動搖籃的手,就是推動世界的手”,大人在當(dāng)父母前一定要捫心自問,自己合格嗎?能當(dāng)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嗎?對此問題,在探討如何當(dāng)好父母,做好家庭教育方面,筆者覺得,教育兒子“讀書不是比成績,是為了擁有選擇工作的權(quán)利而不被迫謀生”的大作家龍應(yīng)臺和教育女兒“選一個開車送你,生病陪你,吃飯帶你,下班接你而不是心疼你擠公交車,埋怨你不吃飯,提醒你少喝酒的男人在一起”的現(xiàn)代舞蹈家金星等就很有發(fā)言權(quán)。這位父親不妨向這些父母學(xué)習(xí),先當(dāng)好自己,用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來武裝自己,再去教導(dǎo)孩子。
因此,筆者認為孩子“4月內(nèi)3次買千元名鞋”的問題背后最應(yīng)該拷問的首先是家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