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督導運動員文化教育專項 促體育業(yè)發(fā)展
9月21日從教育部獲悉,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開展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專項督導的通知》(簡稱《通知》),會同國家體育總局在全國開展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運動員文化教育專項督導。
為了進一步推動各地做好運動員文化教育相關工作,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家體育總局經(jīng)過認真研究,決定從今年9月起,在全國開展運動員文化教育專項督導。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督導將采取地方自查和國家實地督導的方式,重點對公辦體育運動學校文化教育管理體制機制、公辦體育運動學校納入當?shù)亟逃l(fā)展規(guī)劃、體育教育聯(lián)席會議制度、運動員賽前文化測試情況等內容進行督導。9月-10月,各地對照督導要點認真開展自查,11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會同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對部分省(區(qū)、市)進行實地督導,督導結束后將形成督導報告。
此次專項督導是我國首次在國家層面開展的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運動員文化教育專項督導,是落實《指導意見》關于“各級體育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運動員文化教育督導制度”要求的重要舉措,對于推動各地按照《指導意見》和延東同志講話精神做好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進一步落實夯實競技體育發(fā)展基礎,促進體育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